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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鹰潭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张春发       添加时间:2010-4-13
鹰职党发〔2009〕5号
 
 
 
 
关于印发《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政群各部门、各系部、分院:
现将《鹰潭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鹰潭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队伍建设  班主任  实施细则  印发  通知
抄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高教处、社政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委宣传部徐琳琳部长、市政府史可副市长。
中共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辅导员、班主任是受学院委派,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教育学生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导师。
第三条  辅导员、班主任受院学工处和系(分院)党支部的领导,在系(分院)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学生工作。
第四条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是学院学工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第二章                选聘
 
第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原则上保证每个系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中职分院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全分院可配备一名学生工作督查员。
第六条  辅导员(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了解高等、初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过程。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七条  辅导员(班主任)由系党支部负责选聘,报学工处批准并颁发聘书。
第八条  辅导员(班主任)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未满需要调整或解聘的,应提前提出申请,所在系(分院)予以调整、解聘,报学工处批准备案。
第九条  全体教师和机关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选聘。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十条 辅导员职责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二、了解高校学生思想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在系(分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系(分院)班主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正、公平、公开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工作。
四、在学工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所管辖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住宿规范管理,经常性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五、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掌握和熟悉学生在宿舍的表现情况。
六、及时掌握班主任下寝、与生同住情况。
七、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班主任职责
  一、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每两周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或主题教育活动,协助组织学生参加院系安排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生当中,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交流,有针对性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协助做好推荐优秀学生入党工作。
二、重视班级学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技能培训以及第二课堂活动,以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与任课老师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对学习有困难学生有帮助措施。
三、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向系(分院)党支部反映本班困难学生情况,协助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按要求对有心理障碍学生及时做好有效干预,防范自杀及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四、做好班级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大学生文明素养;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及时了解和处理本班级学生突发事件,主动配合系(分院)党支部、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调查、了解事件工作,不袒护违纪学生。努力使班级形成勤奋学习、纪律严明、生动活泼、文明团结的好风气。
五、做好班级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本班学生做好素质测评工作;做好本班各类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等的评选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选修、升留级、休学、复学等方面的学籍管理工作;毕业班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
六、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入学新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加强专业指导,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毕业推荐、政策咨询工作。
七、加强班、团组织建设。指导班级学生选配好班委和团支部干部,加强班团干部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八、保持与系辅导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与了解班级动态和院、系学生工作要求。
九、及时总结班主任工作方法与经验,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每年撰写思政论文或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给予加分。
十、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辅导员应做到:
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保持学院稳定。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学生。
三、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的原则,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培养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学习习惯。
四、每天下班对班主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记录,每周将检查情况交至各系(分院)。
五、每天下寝及时记录班主任下寝及与生同住情况,每周将检查情况交至各系(分院)。
六、每天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及时在宿舍楼进行公布,并于次周一将检查结果交至学工处。
七、每月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工作。
八、每月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报系党支部和学工处备案。
第十三条  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应做到:
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保持学院稳定。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学生。
三、每周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每周下班指导学生晚自习不少于三次,准确掌握学生的情况。
四、每周下寝不少于三次,每周在寝室与学生同住不少于两次。
与本班所有任课老师每两周联系不少于一次,了解学生的出勤、纪律和学习等情况。
六、每月随班听课不少于两次。
七、每月与所有学生家长至少联系一次,努力形成学校与家庭的教育合力。
八、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班级集体活动,以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大型的户外活动须按学院有关规定申报,批准后方可举行。
九、每月工作小结一次,以书面形式报系(分院)党支部备案。
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的原则,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培养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学习习惯。
十一、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和政策规定应交相关费用。
 
第四章                管理与培训
 
第十四条  系(分院)党支部负责本系(分院)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工作。各系(分院)党支部要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具体指导,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工作例会,了解情况,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布置任务。
第十五条  学工处对全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实行宏观指导,并督促、指导辅导员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学工处要经常下到各系(分院)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十六条  学工处每学期举办一次院级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组织选派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  学工处每学年召开一次全院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果,鼓励创新,激励先进。
 
 
第五章                考核与待遇
 
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各系(分院)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依据是班主任自身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所任班级的班级量化考核情况。
二、班主任考核分为月考核、学年考核、任期考核三种。
 三、考核方法与程序:班主任根据自己履职及班级情况,向系(分院)党支部进行工作汇报,党支部按《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进行考核,依据平时对班主任履职的检查情况及班级量化考核情况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将考核结果报学工处备案。
1.月考核:
(1)每月考核一次。
(2)主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及所任班级量化考核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与班主任津贴挂钩,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
2.学年考核:
(1)每学年考核一次。
(2)主要依据班主任月考核情况与所任班级量化考核结果进行考核。
(3)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本人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4)每学年将评比优秀班主任,由各系(分院)党支部负责推荐,学工处审核,报院党委批准,名额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15%以内。对优秀班主任由学院给予奖励,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
3.任期考核:
(1)对任期届满的班主任进行任期考核。
    (2)主要根据学年考核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与职称、职级晋升挂钩。原则上任现职需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职称评定和职级晋升。
第十九条  班主任津贴分基本津贴、人数津贴与考核津贴三部分。基本津贴为每月每班150元(其中50元为电话费),人数津贴为每月每生2元,考核津贴为每月每班100-300元。辅导员享受学历工资待遇和干事岗位津贴。中职分院学生工作督查员享受干事岗位津贴。
第二十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工处、系党支部两级进行。(附件5)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9年9月起实施,其他文件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届时由学工处代表学院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具体事项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评价班主任的工作业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各系(分院)党支部负责,各系(分院)需成立考核小组。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组织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系考核与院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激励班主任根据班级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考核方式
班主任考核分月考核、学年考核、任期考核三种。
1.月考核。月底班主任根据自己履职及班级情况,向系(分院)党支部进行工作汇报,系(分院)党支部依据平时对班主任履职的检查情况及班级量化考核情况填写《班主任工作月考核登记表》(附件3),进行等级评定,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学工处备案。考核结果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2.学年考核。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各系(分院)党支部依据班主任的月考核情况和班级量化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名额控制在15%以内,于7月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学工处备案。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
3.任期考核。对任期届满的班主任进行任期考核。各系(分院)党支部根据学年考核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与职称、职级晋升挂钩。
三、月考核指标与分值
1.考核总分=日常工作考核分×60%+班级考核分×40%+附加分
2.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工作计划小结
6
内容科学详实6分;内容一般3分;没有0分
2
《手册》填写
10
填写完整具体10分;填写较完整7分;缺项较多0分
3
参加会议
6
每月两次,缺席扣3分/次(公假除外),迟到扣1分/次
4
主题班会
10
每周一次,少一次扣2.5分
5
晚自习辅导
12
每周三次,少一次扣1分
6
下寝
12
每周三次,少一次扣1分,
7
与生同住
16
每周两次,少一次扣2分
8
随班听课
4
每月两次,少一次扣2分
9
联系家长
14
每月联系全体学生家长一次,少一人扣0.5,
扣完为止
10
指导班级活动
10
有特色、效果好10分,效果一般6分,没开展0分
3.班级工作考核见附件4
4.附加分
(1)所带班集体受院表彰的加5分/次;受系(分院)表彰的加2分/次。
(2)在各类比赛中,获系(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3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4分。
(3)本班学生受违纪处理:系(分院)级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院级通报批评扣2分/人次;警告至留校察看的处分扣5-10分/人次。
     (4)本学期所带班集体:系(分院)级通报批评扣3分/次;院级通报批评扣5分/次。
(5)完成院系交办的工作加3分/次。
(6)班级学生零欠费率加5分,5%以内加2分,5%-10%以内扣2分,10%-15%以内扣4分,15%-20%以内扣6分,20%-25%以内扣8分,25%以上扣10分。
四、月考核等级与考核津贴
1.A等
评定条件: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综合排名列前25%;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A等:
(1)班主任工作受到院系通报批评的;
(2)无故不参加班主任会议一次的;
(3)班级参加毕业实习的。
考核津贴300元
2.B等:
评定条件: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综合排名列前75%;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B等:
(1)班主任工作受到院系通报批评二次的;
(2)无故不参加班主任会议二次的;
(3)班级参加毕业实习的。
考核津贴200元
3.C等
评定条件: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上,综合排名列后25%的;
考核津贴100元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月考核为不合格,并扣除考核津贴:
(1)学生无故夜不归宿2人次的;
(2)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件,造成负面较大影响的;
(3)由于班主任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流失的;
(4)在网上发布影响学院声誉言论的;
(5)班级学生有非正常死亡的。
 
 
附件3::          班主任工作月考核登记表
系(分院):————————    班级:————————   班主任姓名:———————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1
 
工作计划、小结
 
2
《手册》填写
 
3
参加会议
 
4
主题班会
 
5
晚自习辅导
 
6
下   寝
 
7
与生同住
 
8
随班听课
 
9
联系家长
 
10
指导班级活动
 
11
 
政治学习
 
12
制度建设
 
13
班、团组织建设
 
14
班级日志填写
 
15
出勤
 
16
日常行为
 
17
寝室卫生
 
18
爱护公物
 
19
学风、考风
 
20
参加院、系举行的活动
 
21
班级开展社会实践及各类文体活动情况科技活
 
动、讲座、知识
竞赛讲座、知识竞赛情况
 
22
班级工作特色、创新情况
 
23
附加分
加分:
 
24
扣分:
 
等 级
 
 
总 分
 
 
 
注:此表由系(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查情况填写,分值标准参照附件1和附件3,并于每月5日前由系盖章后统一交学工处。
附件4:
班级工作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政治学习
每月举行一次,4分
2
制度建设
健全科学可行6分,一般4分
3
班、团组织建设
有威信、有成效10,一般6分
4
班级日志填写
认真、详细10分,一般6分
5
出勤
全勤10分,迟到、早退扣0.1分/人次,缺席扣0.2分/人次
6
日常行为
规范10分,未达要求扣0.5分/人次
7
寝室卫生
8分,被通报的扣0.2分/寝室次
8
爱护公物
10分,根据被损公物价格扣0.5-3分/件
9
学风、考风
10分,根据纪律考核排名和考风
考纪情况
10
参加院、系举行的活动
8分,不参加扣3分/次
11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讲座、知识
竞赛
8分,每月至少举行一种,效果好8分,一般6分,没举行0分
12
班级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6分
 
 
 
 
 
 
附件5: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其公正、公平、公开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记录和掌握班主任日常工作情况。
2.记录和掌握班主任下寝、与生同住情况。
3.掌握和管理学生住宿规范、宿舍文化建设情况。
4.记录和掌握附加分情况。
5.记录和掌握班级工作考核情况。
6.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二、考核标准:
1.记录、掌握考核原始数据不真实,一处扣20元。
2.记录、掌握考核数据不全面,每漏一处扣20元。
3.考核工作不公平徇私情,发现一次扣50元。
4.由于个人工作不到位影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开展,第一次系级给予通报,并扣50元;第二次学工处给予通报,并扣100元;第三次上报院领导,给予解聘辅导员一职,并扣200元。
三、考核方式
1.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工处、系党支部两级同时进行。
2.考核每月进行,与班主任工作考核同步。
3.考核内容的1、4、5、6项由系党支部负责,2、3、6项由学工处负责,最后由系党支部归总,于次月5日报学工处备案。
4.每年评出优秀辅导员,由学工处和各系党支部推荐,报院党委批准,名额在15%以内。学院给予奖励,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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